
考量癌症發生年齡有下降趨勢,為降低國人癌症發生率及死亡率,自114年起,國民健康署放寬癌症篩檢年齡補助,包括肺癌、大腸癌、乳癌、子宮頸癌、人類乳突病毒(HPV)檢測服務,只要符合資格的民眾都可接受免費的定期癌症篩檢,以期早期發現、早期治療。
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將於明(114)年度調整並擴大重要癌症篩檢項目的年齡、篩檢內容及補助金額,說明如下:
(1) 每2年1次肺癌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(LDCT),年齡放寬至40-74歲女性及45-74歲男性,其父母、子女或兄弟姊妹經診斷為肺癌者,有重度吸菸史則針對50-74歲吸菸史增列≥20包-年以上者,每案補助4,000元。
(2) 每2年1次糞便潛血檢查,擴大至45-74歲民眾及40-44歲有家族史,其父母、子女或兄弟姊妹經診斷為大腸癌者,由每案補助200元調整為400元。
(3) 每2年1次乳房X光攝影檢查,延伸年齡擴大對象40-74歲的女性,每案補助1,245元。
(4) 增列25-29歲女性每3年1次子宮頸抹片檢查,同時每案補助由430元調整為630元。
(5) 新增35、45、65歲女性當年度1次人類乳突病毒(HPV)檢測服務,每案補助1,400元。